儀器送修規則與程序
Procedure for sending instruments for repair
送國內廠商或是代理商維修案:
凡儀器設備損壞者,需通報上級(直屬指導教授與設施總監),說明儀器設備損壞的原因,並請廠商預估維修金額。
設備送修,需按照實驗室 採購與報帳程序 進行請購。
經上級允許後,方可將儀器設備交由廠商進行維修。送出前須照相存檔寄給行政助理。
國內廠商或代理商取走設備前,送修負責人必須請廠商在 送修憑據 上簽名,才能送出設備。憑據正本交由行政助理保管。儀器維修完成並送回後,送修負責人再向行政助理領取憑證正本,交還廠商。
廠商如果對本項要求有疑問者,送修負責人應告知廠商,儀器設備為公部門財產,必須有詳細憑證記載該設備去向,以利財產保管,避免發生財產清點遺失,或是人員離職卻未交接之問題。
送修完成後,請於到貨通知中敘明該購案為儀器設備送修,並附上儀器維修後的照片檔,行政助理將憑此照片送件結案。
送國外原廠維修案:
要送儀器至國外原廠維修,牽涉到海關進出口問題,必須申辦免稅令,僅能由原購買單位申辦,不得由其他單位代辦。
例如中正大學的 CCD Camera 在原分所實驗中故障,要送回原廠維修,則必須還給中正大學,由其行政單位辦理查驗出關,維修結束貨物寄回台灣海關查驗時,維修品免稅令的申請單位應是中正大學,與該貨物第一次進入關(採購交貨)時的免稅令申請單位相同,才算有效,可以免稅放行。若違反以上規定,貨物通關時海關將依貨品價值課稅,稅金必須由我們自己承擔。
先經由主管確認儀器已損壞,必須送往國外維修者,請依個案需求選擇以下送修方式:
國內無代理商:
1. 金額在30萬元以下者,可直接寄送原廠維修。
2. 金額在30萬元以上者,請按政府採購法之「科研法逕購議價案」程序辦理。
國內有代理商:
1. 金額在30萬元以下者,可考慮由代理商代辦送修。
2. 金額在30萬元以上者,請按政府採購法之「科研法逕購議價案」程序辦理。
先查詢歷史購案,並取得內部購案編號交給行政助理,以向行政單位調閱該案的進口報單及免稅令,並同時申辦該案再次進口的免稅令。
若已取得報價單,請填寫內部請購單,經主管簽字後給助理預留維修款項;若需原廠評估後才能取得報價單,請詢問主管預留維修款的經費來源。
直接與廠商聯絡有關儀器將要寄往維修一事,然後將儀器裝箱,並填妥 FedEx Air Waybill。
FedEx Air Waybill、裝箱的儀器、出口報關檢核表 、Commercial Invoice (電子檔,中大區範本 ,原分所區範本 )一併交給行政助理,以 Fedex 寄送。
行政助理須先備妥「個案委任書」、「進口報單」及蓋有本所大小章的 Commercial Invoice,一併傳真給 FedEx 出口文件部辦理,該部會回傳一份正式的出口報單,行政室採購部憑此出口報單向海關申辦免稅令。
文件傳真給 FedEx 出口文件部報關之後,才可通知快遞公司收件。程序千萬不可顛倒,以免貨品入關被課關稅。
送羞負責人應通知國外原廠貨品寄出時間,並追蹤貨件是否收到。
經由廠商評估後,請廠商盡快提供報價單(保固期內亦然),以便盡快辦理免稅令。
因免稅令的辦理需要 2個星期的工作天,所以免稅令必須在貨件入台灣海關前核下。
繼續追蹤維修進度,免稅令尚未核下前,請先與廠商確認出貨時間,以免貨件滯留海關。
貨到後請將 Invoice 及 Packing List 等文件交給行政助理歸檔結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