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內會議補助及報帳程序

申請補助國內差旅費之經費報支原則與程序

  • 申請資格:本所研究員、博士後研究、約聘僱人員、研究生。
  • 經費來源:所內個人經費,或國科會經費。

中大區申請辦法

  • 國內差旅費之補助包含交通費、住宿費及註冊費。
    1. 交通費:航空及陸上交通工具(經濟艙)憑票根實報實銷;自行開車者,不得另行報支油料、過路(橋)、停車等費用。搭便車者,不得報支。
    2. 住宿費:出差地點距離機關所在地六十公里以上,且有在出差地區住宿事實者,得檢據核實列報住宿費。若未能檢據者,按二分之一列支。
      出差地點距離機關所在地未達六十公里,因業務需要,事前經機關核准,且有住宿事實者,始可報支住宿費。
      住宿於政府機關或公營事業機構提供之完全免費宿舍者,不得報支住宿費。
    3. 註冊費:憑收據實報實銷 。(不得報支晚宴費用)
  • 申請程序及應備文件:
  • 參與國內學術會議應於會議開始一週前向指導教授報備,才能事後請款核銷。報備所須文件如下:
    1. 請假單
    2. 出差申請表
    3. 會議的 Presentation、Proceeding 電子檔,及論文的 authors, title, conference name, place, date 等文字檔

    備妥以上文件後至系辦提出申請,如有疑問可以詢問行政助理

  • 會議結束後應於一週內將正本單據交給行政助理報銷,所需文件如下:
    1. 註冊費收據
    2. 搭交通工之購票證明單或票根
    3. 住宿收據
    4. 註明是否發表論文、主持會議,或擔任海報解說等任務,無則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