健康檢查作業程序

  • 參加對象:游離輻射工作人員、實驗動物操作人員、第二級以上感染性生物材料操作人員及毒性化學物質操作人員共 四類。符合參加本案健檢者,檢查當日給予公假半日。
  • 請先向直屬計畫指導確認你是否屬於以上四類的操作人員,如果是,每年必須依規定做一次健康檢查。其程序依受檢者之支薪單位有所不同。請確認你的支薪所屬單位為何,並依其程序辦理健康檢查。
  • a . 中央大學支薪:

  • 視經費來源,抬頭為:中央大學。
  • b . 中央研究院支薪:

  • 視經費來源,可能以科技部計畫管理費、所長統籌款或所內個人經費支付,抬頭為:中央研究院。
  • c . 中正大學支薪:

  • 林俊元老師之國科會計畫經費,以林俊元老師之國科會計畫經費辦理,用提高該人員獎助金方式補助健檢費用,抬頭為:國立中正大學。
  • 確認個人支薪來源後,再依據以下不同的作業程序來辦理:

    支薪來源為a類的人員:

  • 工作人員到職前體檢(新進人員)
  • 新進工作人員於到職時,必須依規定到中壢 壢新醫院做體檢,辦理程序如下:
    1. 各工作人員收到體檢報告後須掃描成電子檔,寄給中大區的行政助理;若你的預計工作(泛指游離輻射工作、 實驗動物操作、第二級以上感染性生物材料操作及毒性化學物質操作,等四種工作)區域有包括中央大學,則也須將電子檔寄給中大區的行政助理。再由各區行政助理分別寄給原分所劉載春小姐或中大環安中心收執。
    2. 健檢費用,採先墊款後核銷方式。因此,請新進工作人員依據個人的支薪來源,委請醫院開立抬頭為「中央大學」的收據。
    3. 體檢後,請在一週內檢附醫院收據,交給中大區行政助理辦理核銷。
  • 工作人員定期體檢(在職人員)
    1. 每位工作人員每年需進行一次體檢。由原分所區行政助理負責健康檢查人員管制、擬定體檢名冊統一向該年度中央大學定期體檢之得標醫院報名,並發佈工作人員體檢之時間、地點及相關規定。
    2. 各工作人員收到體檢報告後須掃描成電子檔,寄給中大區的行政助理;若你的工作區域有包括中央研究院,則也須將電子檔寄給原分所區的 安全官,由其彙整寄給原分所劉載春小姐收執。

    支薪來源為 b 類的人員:

  • 工作人員到職前體檢(新進人員)
  • 新進工作人員於到職時,必須依規定到台北市立聯合醫院(忠孝院區 )做體檢,辦理程序如下:
    1. 到職後一週內完成新進人員體檢:首先,請下載中研院原分所到院健檢體格檢查表,並閱讀中央研究院到院體檢注意事項,並依規定完成體檢。
    2. 各工作人員收到體檢報告後須掃描成電子檔,寄給原分所區的行政助理;若你的預計工作(泛指游離輻射工作、 實驗動物操作、第二級以上感染性生物材料操作及毒性化學物質操作,等四種工作)區域有包括中央大學,則也須將電子檔寄給中大區的行政助理。再由各區行政助理分別寄給原分所劉載春小姐或中大環安中心收執。
    3. 體檢項目請參考上述體檢表,費用為1360元,採先墊款後核銷方式。因此,請新進工作人員依據個人的支薪來源,委請醫院開立抬頭為「中央研究院」或「國立中正大學」的收據。
    4. 體檢後,請在一週內檢附經費核銷公文、體檢項目、醫院收據,交給原分所區行政助理辦理核銷。
  • 工作人員定期體檢(在職人員)
    1. 每位工作人員每年需進行一次體檢。由原分所區行政助理負責健康檢查人員管制、擬定體檢名冊統一向該年度中研院定期體檢之得標醫院報名,並發佈工作人員體檢之時間、地點及相關規定。
    2. 各工作人員收到體檢報告後須掃描成電子檔,寄給原分所區的行政助理,由其彙整寄給原分所劉載春小姐;若你的工作區域有包括中央大學,則也須將電子檔寄給中大區的 安全官,由其彙整寄給中大環安中心收執。
    3. 體檢後,由安全官在一週內將收據收齊, 然後再統一交給原分所區行政助理辦理。

    支薪來源為 c 類的人員:

  • 工作人員到職前體檢(新進人員)
  • 新進工作人員於到職時,必須依規定到台北市立聯合醫院(忠孝院區 )做體檢,辦理程序如下:
    1. 到職後一週內完成新進人員體檢:首先,請下載中研院原分所到院健檢體格檢查表,並閱讀中央研究院到院體檢注意事項,並依規定完成體檢。
    2. 各工作人員收到體檢報告後須掃描成電子檔,寄給原分所區的行政助理,由其彙整寄給原分所劉載春小姐;若你的預計工作(泛指游離輻射工作、實驗動物操作、第二級以上感染性生物材料操作及毒性化學物質操作,等四種工作)區域有包括中央大學,則也須將電子檔寄給中大區的行政助理。再由各區行政助理分別寄給原分所劉載春小姐或中大環安中心收執。
    3. 體檢項目請參考上述體檢表,費用為1360元,採先墊款後核銷方式。因此,請新進工作人員依據個人的支薪來源,委請醫院開立抬頭為「中央研究院」或「國立中正大學」的收據。
    4. 體檢後,請在一週內檢附經費核銷公文、體檢項目、醫院收據,交給原分所區行政助理辦理核銷。
  • 工作人員定期體檢(在職人員)
    1. 每位工作人員每年需進行一次體檢。由原分所區行政助理負責健康檢查人員管制、擬定體檢名冊統一向該年度中研院定期體檢之得標醫院報名,並發佈工作人員體檢之時間、地點及相關規定。
    2. 各工作人員收到體檢報告後須掃描成電子檔,寄給原分所區的行政助理,由其彙整寄給原分所劉載春小姐;若你的工作區域有包括中央大學,則也須將電子檔寄給中大區的安全官,由其彙整寄給中大環安中心收執。
    3. 體檢費用各工作人員自行負擔(由提高之獎助金支付),然後再統一交給原分所區行政助理留存。